問題已解決
公司共有100名職工,30名為總部管理人員,70名為直接生產(chǎn)工人。16年1月1日起,實行累積帶薪缺勤制度。每人每年可享受5個工作日帶薪年休假,未使用的年休假只能向后結(jié)轉(zhuǎn)一個日歷年度,超過1年未行使的權(quán)利作廢;休年假時,首先用當年享受的權(quán)利,不足部分再從上年結(jié)轉(zhuǎn)的帶薪年休假中扣除;離開時,對未使用的累積帶薪年休假無權(quán)獲得現(xiàn)金支付。16年12月31日,每人當年平均未使用帶薪年休假為3天。預計17年有60名將享受不超過5天的帶薪年休假,剩余40名(包括30名總部管理人員,10名直接生產(chǎn)工人)每人將平均享受6天年休假,平均每名職工每個工作日工資為400元。16年年末因累積帶薪缺勤計入管理費用的金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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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30×400=12000
2019 06/06 17:13
84784979
2019 06/06 18:01
為什么不是40*400,不是剩余40人嗎
小云老師
2019 06/06 19:27
生產(chǎn)工人的計制造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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