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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最新政策是什么?什么樣的可以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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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小規(guī)模月報不超過10萬 季報不超過30萬普票免增值稅和附加稅
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水利建設基金
根據(jù)《關于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通知》(財稅[2016]12號)文件規(guī)定:
自2016.1.2起,將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由
現(xiàn)行的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yè)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的季銷售額或營業(yè)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yè)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納稅的季銷售額或營業(yè)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
注:繳納義務人既包括一般納稅人,也包括小規(guī)模納稅人
2019 11/21 15:15
84784986
2019 11/21 15:43
一般納稅人月營業(yè)額不達10萬元也是免征教育費附加 地方教育費附加和水利的嗎?
玲老師
2019 11/21 15:44
是的 看上面發(fā)你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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