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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購食用油,米,作為福利發(fā)給員工,所得稅匯算需要作為視同銷售么?

84785015| 提問時間:2022 02/14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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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你好;? ?這個是不視同銷售的 ;自產(chǎn)的產(chǎn)品 才會視同銷售的?
2022 02/14 13:40
84785015
2022 02/14 13:47
增值稅是外購進項稅額轉出,所得稅沒有說是什么說貨物是怎么來的吧,就是外部捐贈,招待,贊助吧?
meizi老師
2022 02/14 13:52
你好 ;是的 。? ? 是的。? ?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guī)定,以下8種行為視同銷售: ①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 ②銷售代銷貨物; ③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tǒng)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至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④將自產(chǎn)、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 ⑤將自產(chǎn)、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jīng)營者; ⑥將自產(chǎn)、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用于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⑦將自產(chǎn)、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⑧將自產(chǎn)、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84785015
2022 02/14 13:54
這是增值稅的規(guī)定,我現(xiàn)在所得稅的匯算,看的是所得稅的視同銷售的情況,兩個規(guī)定是不一樣的
meizi老師
2022 02/14 13:55
?你好 ; 是的;? 你們增值稅不視同銷售 ;? 外購來 送員工? ? 所得稅也不視同的??
84785015
2022 02/14 14:21
企業(yè)發(fā)生非貨幣性資產(chǎn)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chǎn)、勞務用于捐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和利潤分配等用途的,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chǎn)和提供勞務,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84785015
2022 02/14 14:22
你看這個所得稅視同銷售的規(guī)定也沒說這火舞是咋來的???
meizi老師
2022 02/14 14:28
?你好; 這個是企業(yè)所得稅視同銷售的條例要求; 這個? 是有文件說的??
84785015
2022 02/14 14:44
我說的就是企業(yè)所得稅的,所得稅匯算,視同銷售那里,填不填這個數(shù)字
meizi老師
2022 02/14 14:46
?你好;? ?分兩個情況來看 ; 比如你以外購商品發(fā)放給職工作為福利:在增值稅上不視同銷售計提銷項稅,而是做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在企業(yè)所得稅上視同銷售確認收入,同時確認視同銷售成本,均按照購入價格確認收入與成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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