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想問一下,生活服務(wù)行業(yè),在3月份申報時,有個加計抵減金額跑出來在附表四,當(dāng)時沒有去管它,也沒加計抵減,但在5月份申報時,稅管員讓我把這個金額重新申報一下,把4000元抵減了,而且原在3月份申報交的稅要退回來了,那退回的增值稅及附加稅,我要怎么做賬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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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在生活服務(wù)行業(yè),在3月份申報時,如果有一個加計抵減,而沒有去加計抵減,那么在5月份申報時,稅管員會讓你重新申報,把4000元計入抵減,而原在3月份申報交的稅也要退回來。你需要先將原本沒有抵減的稅款收入,計入稅款收入,在計入抵減的4000元,然后計算得出應(yīng)繳納的稅款。緊接著,申報退回的增值稅及附加稅,你可以將它記入專門的稅款支出—退稅項目中,并逐筆登記。針對實際記賬,你可以先將抵減金額記入銀行賬戶,稅款記入發(fā)票未繳,當(dāng)稅款結(jié)清后,可以直接申請退稅,然后再做賬務(wù)調(diào)整。拓展知識:在日常申報中,要注意及時準(zhǔn)確申報稅款,以免出現(xiàn)增值稅及附加稅退稅情況,以保證稅款準(zhǔn)確、及時得以收取和抵扣。
2023 01/17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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