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公司給每個員工有400元的伙食補貼,但不發(fā)到工資里面,而是400元補貼發(fā)在民主生活小組,用來日常的生活開支,請問這400元需要并入員工的工資交個稅嗎?而在報銷補貼時寫的費用報銷是20*400=8000元我們沒有用發(fā)票,而是直接8000元計入福利費,這樣處理是否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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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您好,是需要并入工資交個稅,你們只是形式變化,實質(zhì)還是工資的一種。可以記入福利費,但是扣稅的時候是有限額的,工資總額的14%。
11/16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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