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派遣單位是否要將派遣人員工資作為工會經費的計提基數
【問題】
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是由勞務派遣公司支付的,接受派遣單位是否要將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作為工會經費計提的基數?
【答案】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4號:企業(yè)接受外部勞務派遣用工所實際發(fā)生的費用,應分兩種情況按規(guī)定在稅前扣除:按照協議(合同)約定直接支付給勞務派遣公司的費用,應作為勞務費支出;直接支付給員工個人的費用,應作為工資薪金支出和職工福利費支出。其中屬于工資薪金支出的費用,準予計入企業(yè)工資薪金總額的基數,作為計算其他各項相關費用扣除的依據。
所以勞務派遣公司發(fā)放工資的,接受派遣單位支付的費用屬于勞務費,不作為計提工會經費的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