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8月開的4-6月收入發(fā)票,但款在9月收到了。8月做了借應收賬款,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應交銷賬稅后,需要在8月末結轉所開的4-6月成本嗎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根據國家財政部門規(guī)定,在8月開出4-6月收入發(fā)票,但款在9月收到的情況下,8月應做主營業(yè)務收入的借方登記,當月應做銷賬稅的貸方登記,也就是說8月應結轉的是應交銷賬稅,而不是4-6月成本。而4-6月收入發(fā)票,可以結轉到9月期間進行結轉,此時應該做主營業(yè)務收入的借方登記,貸方應登記“未交增值稅及銷項稅額”。
拓展知識:關于“借、貸”登記,其實就是會計分錄的重要一環(huán),在記賬的過程中,記賬人需要登記借方和貸方,借方可以理解為“借出去的”,也就是給別人貸款,貸方則可以理解為“貸入來的”,也就是別人的貸款,借、貸的關系有助于清晰地表示資金流動,可以幫助企業(yè)較好地進行管理。
2023 01/27 12:12
閱讀 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