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們是建設單位,與材料供應商簽訂合同,但發(fā)票是供應商開給施工單位,我們建設單位給施工單位代付材料款,然后與施工方簽個代付協(xié)議,這樣做有什么稅務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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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你與材料商簽訂的是什么合同?買賣合同嗎?
03/21 11:17
84785014
03/21 11:23
材料買賣合同
郭老師
03/21 11:24
你好,那你需要作廢,這個合同實際并沒有買賣,你們之間是不是?
84785014
03/21 11:25
實際業(yè)務是發(fā)生的
郭老師
03/21 11:26
好,你能說一下實際是什么業(yè)務嗎?
84785014
03/21 11:30
我們建個小房子,與施工單位簽訂了工程合同,與材料供應商簽訂材料合同,給施工方代付材料款,從施工方工程款里面扣除這項材料費用
郭老師
03/21 11:32
好,你和材料商簽訂的這些材料,實際是你們單位承擔,還是代施工企業(yè)支付?
84785014
03/21 11:33
施工方給我們開具工程款發(fā)票,供應商給施工單位開具材料發(fā)票,只不過材料付款從我們建設單位直接代為支付
郭老師
03/21 11:36
那你和供應商的合同作廢就可以了。
84785014
03/21 11:36
不能出個代付協(xié)議什么的嗎
郭老師
03/21 11:38
對的,是的,你這個合同需要作廢,直接作廢。
84785014
03/21 11:38
老師那就合同作廢了,供應商與施工單位重新簽訂材料合同嗎
郭老師
03/21 11:39
是的,對的,是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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