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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簡易計稅的固定資產(chǎn),改變用途在申報時怎么填報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qizhenzhen 2021/10/21 11:01:43 字體:

【問題】

用于簡易計稅的固定資產(chǎn),改變用途可以抵扣的進項稅在申報時怎么填報?

【答案】

納稅人按照規(guī)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chǎn)、無形資產(chǎn)、不動產(chǎn),發(fā)生用途改變,用于允許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稅項目,可在用途改變的次月將按公式計算出的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填入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附列資料(二)8b欄“稅額”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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